近期,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時提出,探索建立排污權、水權、用能權等環境權益交易市場,建立企業污染排放、環境違法違規記錄等信息共享平臺,建設綠色信用體系。
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經濟研究部副研究員劉向東告訴《證券日報》記者表示,所謂綠色信用體系主要是界定清楚發展權和環境權的關系,不能為了發展犧牲環境,通過建立綠色信用體系,就可以清晰記錄企業發展時的環境損益,清晰界定發展的環境標準和企業對環境的損害程度。如果不符合環境標準要求或對環境造成嚴重破壞,企業就需要負擔相應的支出成本,這就意味著發展將受到一定制約。事實上,對違法違規行為做出精確判罰,目的是確保發展的可持續性。
浙江財經大學經濟系主任文雁兵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構建綠色信用體系,有助于發展綠色金融和影響人們的經濟行為,使得人們的行為更趨向于保護環境、保護生態,減少環境破壞和污染。近年來,從中央到地方,從生產領域到消費領域,從產業轉型到動力轉變,在國家陸續推出的綠色新政背景下,有助于推動中國經濟增長方式的深刻變革和金融領域的綠色革命。而在全國綠色新政、綠色理念、綠色經濟的落地過程中,綠色信用體系將有效制衡企業、個人的污染行為和減少產業、組織的扭曲浪費,推動經濟的綠色發展。
那么,可以從哪些方面建設綠色信用體系呢?
劉向東表示,建設綠色信用體系就要將企業的排污權、水權、用能權等相關的基礎數據建立起來,通過企業污染排放、環境違法違規記錄與金融機構信貸審批標準結合起來,發揮信貸資金對企業履行環境責任的引導作用。對那些環境保護做得好和從事節能環保服務的企業有利好,而對那些通過亂排放降低成本的企業是利空,這有助于讓市場回歸正常渠道,盡量減少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發生,讓真正提供環境友好型產品的企業和實施清潔生產的企業能得到更多融資支持。
文雁兵表示,綠色信用體系建設是一個長期、系統性的工程,在此過程中應注意,一要做好綠色信用評級工作;二要處理好與傳統信用體系的關系;三要做好綠色信用宣傳和應用工作;四要處理好與政策、稅收、處罰等手段間的關系。